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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地步拒絕遷葬事件FAQ

by 陳玉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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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事件概述】

轉自:知本 卡地布部落 -悍衛祖靈 拒絕遷葬-FB平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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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調的Karumaan:卡地布部落拒絕遷葬行動

/蘇盈如  破報

1  卡地布一直被認知是通往台東知本溫泉幹道旁、卑南族及漢人混居的部落。1012日當天下午,卡地布與阿美族的加路蘭部落,3年下來第2次街頭抗爭、第N次表達抗議聲音,要求市公所簽屬停工協議,位址是埋葬祖先的(卡地布)第六及(加路蘭)第十公墓。記者現在才來的留心其實太晚。遷葬案2006年開始,台東市公所為促進緊鄰景點的東海岸觀光產業,推動省道旁公墓遷葬政策,2008年在縣府同意下,持續獲得補助經費。其所依法源「殯葬管理條例」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,則該監督地方業務。從頭參與抗爭的卡地布部落議會代表陳政宗,回憶起2010年台東市公所貼在第六公墓的遷葬案公告,部落原以為會有人前來說明:為什麼必須在20115月完成遷葬,遷葬後的都市發展與觀光產業又是什麼。往後,市公所延續此種只有公告、沒有公開協調的應對方式,面對卡地布部落的反對聲浪。

2011年公告遷葬的截止日前,部落才開始感覺不對勁,主動前往市公所表達拒絕遷葬,並且透過行政訴願要求撤銷。接著縣政府、原民會進來協調。主祭女巫師詢問下,第六公墓的祖靈也發怒不願意遷葬。當時現地搭起瞭望台,宣示捍衛祖靈、拒絕遷葬。不論之後透過小米祭,或在官辦的南島文化節快閃拉布條的抗爭行動,市公所仍決意執行今年發標出去給廠商的遷葬工程。部落因此無法信任政府的協調過程,陳政宗表示市公所面對反對意見時,總是私下派人跟部分領袖協商,藉此代表取得部落共識。部落同時不滿縣政府推卸責任、市公所的蠻橫「反正就是要你遷,其他的再來談」。公墓土地本一部分屬於市公所、一部分屬於國有財產,部落要求原民會跟中央能施力維護原基法,尊重原住民土地利用的權利。陳政宗說,目前傳統領域的證明未經原民會公佈、尚無法律效力。不論體制或抗爭,部落目前只能等待,並且持續在第六公墓旁站崗,以防突然施工遷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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