變調的Karumaan:卡地布部落拒絕遷葬行動

/蘇盈如  破報

1  卡地布一直被認知是通往台東知本溫泉幹道旁、卑南族及漢人混居的部落。1012日當天下午,卡地布與阿美族的加路蘭部落,3年下來第2次街頭抗爭、第N次表達抗議聲音,要求市公所簽屬停工協議,位址是埋葬祖先的(卡地布)第六及(加路蘭)第十公墓。記者現在才來的留心其實太晚。遷葬案2006年開始,台東市公所為促進緊鄰景點的東海岸觀光產業,推動省道旁公墓遷葬政策,2008年在縣府同意下,持續獲得補助經費。其所依法源「殯葬管理條例」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,則該監督地方業務。從頭參與抗爭的卡地布部落議會代表陳政宗,回憶起2010年台東市公所貼在第六公墓的遷葬案公告,部落原以為會有人前來說明:為什麼必須在20115月完成遷葬,遷葬後的都市發展與觀光產業又是什麼。往後,市公所延續此種只有公告、沒有公開協調的應對方式,面對卡地布部落的反對聲浪。

2011年公告遷葬的截止日前,部落才開始感覺不對勁,主動前往市公所表達拒絕遷葬,並且透過行政訴願要求撤銷。接著縣政府、原民會進來協調。主祭女巫師詢問下,第六公墓的祖靈也發怒不願意遷葬。當時現地搭起瞭望台,宣示捍衛祖靈、拒絕遷葬。不論之後透過小米祭,或在官辦的南島文化節快閃拉布條的抗爭行動,市公所仍決意執行今年發標出去給廠商的遷葬工程。部落因此無法信任政府的協調過程,陳政宗表示市公所面對反對意見時,總是私下派人跟部分領袖協商,藉此代表取得部落共識。部落同時不滿縣政府推卸責任、市公所的蠻橫「反正就是要你遷,其他的再來談」。公墓土地本一部分屬於市公所、一部分屬於國有財產,部落要求原民會跟中央能施力維護原基法,尊重原住民土地利用的權利。陳政宗說,目前傳統領域的證明未經原民會公佈、尚無法律效力。不論體制或抗爭,部落目前只能等待,並且持續在第六公墓旁站崗,以防突然施工遷葬。

2  今年(2012920日市公所動員警察、強行動工,引起激烈衝突,我們可以透過台東市公所在官網刊登的聲明稿裡面,看見這3年來卡地布部落進行爭所面臨到的困難。市公所仍堅持遷葬後「民眾經過此處時,不再是『亂葬崗』,而是文化休閒紀念園區」。市公所口中的「尊重原住民文化,同意部落長老對『遷葬後』土地的規劃」,實則為部落在不遷葬、現地保留墓地的前提下,主動向政府提出的先祖紀念園區解套辦法。其中內政部、縣府及市公所依法行政,表示為了保護自行遷葬、已領補償金的墓主,必須繼續執行遷葬。這樣的說法,簡直讓人不客氣的想到,所謂協調共識以外,拒絕遷葬的「少數人士」竟像眾人眼中的「釘子戶」。隔天,部落上街頭抗爭,引來警察向鄰近部落青年會長要會員名冊等個人資料,而警方經立委抗議後道歉。

 

然而,記者在思考如何切入理解部落抗爭行動時,曾有過掙扎。一方面,必須突顯卡地布卑南族人與漢族政府認知上的差異。就是因為體制對於「與眾不同」的缺乏想像,才致使部落族人的無奈與抵抗。另一方面則又必須小心,不能將所有歧異,都簡單以「傳統文化」一筆帶過。畢竟人不是博物館裡的標本,口語中對於事實的拼湊,並不能被簡化為文物解說牌。同時,「傳統」也並非具有至高無上的位置而不得討論碰觸,絕對神聖化其實與視而不見沒什麼兩樣。

當記者提起印象裡南島語族原住民屈肢疊葬習俗,實際對於遷葬的困難,54歲的族人阿姨慢慢帶出卡地布部落眼中「第六公墓」的模樣。相較於一般對於「公墓」的印象,只是一塊方便埋葬祖先的地方。對漢族來說,重點是墓碑牌位,位址本身並不具有任何意義。隨著土地使用方式的變更,好好「整理」,遷移可以透過法會儀式,去完成整個靈魂信仰。然而,目前的第六公墓,脫離卑南族對傳統祖靈或漢化後對當代祖先依土葬或火葬,所有實體可見的祭拜儀式,這裡似乎放置了歷史跡痕裡、錯綜複雜的失落連結。

Karumaan是卑南語中「本家」、「祖靈屋」的意思(ruma是「家」),阿姨談到祖母那代仍執行屋內葬、跟祖靈住在一起。後來居住在上面的家人會遷徙到另一處,而祖先所安葬的地方,則成為祭祀用的祖靈屋。第六公墓則是從日本政府禁止屋內葬以來,卡地布所有部落祖先的葬身之所。

各種祭儀活動中,部落都有跟祖靈對話的時候。繼天主教信仰及漢人神龕,90年代的復振運動重建三大家族祖靈屋,象徵性的代表部落傳統。記者感覺「第六公墓」,這塊具有歷史意義的土地以及終於被正視的祖靈信仰,其實超越重新蓋起的祖靈屋。陳政宗進一步表示,第六公墓是卡地布警戒瞭望的傳統領域,並且維繫部落傳統價值的祖靈信仰。若在祖靈責怪遷葬後,仍執意這麼做,則對部落挑起很大傷害。他說:「你遷走了,就是把祖靈給拋棄掉了,你跟祂們不再有交集」。目前26歲的族人Varanuvan聊起第六公墓「那裡就是祖先睡覺的地方,是一個聖地。小時後老人家都會告誡我們,在那邊不能很吵,不然祖先會出來處罰我們。部落哥哥們也有在那邊冒險或是太吵,被祖先罵過的情形。我自己有碰過,夢裡有,或是莫名其妙被拉腳、丟東西這樣」。

3  中研院民族所陳文德在〈文化復振?文化創造?以卡地布(知本)卑南人為例〉一文談到,部落青年參與國家戲劇院「臺灣原住民樂舞系列―—1992卑南篇」演出,是往後回應返回原鄉進行部落重建、文化復振聲音的開端。90年代開始重新組織青年會、恢復祭儀,建蓋會所與祖靈屋。大學畢業後工作一兩年的陳政宗,在當時回到部落參與文化復振,「就想回去」他說。現在,他表示知道身為一個成年已婚的男性階層,對部落所應該擔負的保護責任。

 

此次台東縣府及市公所對卡地布的遷葬政策,陳政宗表示是使復振文化功虧一簣的滅族政策,「部落了解到事情嚴重性,同時傳統組織已就定位,司祭(rahan)擔任指揮官、婦女會作後勤、青年會擔任前鋒,一起面對」。解嚴前後的原住民運動,至今已經30多年。原想回頭檢視當代原住民青壯年投入運動時所面臨到的困境,包括東部較少媒體關注、多數人選擇追求發展而地方政府更可以不掩飾的專蠻控制。本來帶著這麼大的框架,詢問陳政宗是否會認為自己在做原住民運動,他坦白而簡單的回答,「我沒有這樣想」,似乎感覺沒把話說完,接著說,「我看到的是一個部落它的本能啦。你不管碰到什麼問題,部落面對了、就必須要去反抗。不論是透過現在的行政救濟或其他方式。部落反抗的本能一定要有。我有看到,我也希望這樣的本能一定要存在。希望部落面對這樣的議題後更堅定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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