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法律人眼中的馬總統(林三加)  

2012年10月06日 蘋果日報

中科三期環評撤銷案在20108月登上各大報頭條新聞,原因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中科三期開發案,應停止實施開發行為,造成很大的震撼。對於法院裁定,時任行政院長的吳敦義,以「朕即王法」的姿態,向媒體表示,保證廠商不用停工。這是以封建皇帝自居的迂腐思想,沒一點點民主法治的觀念。

馬英九總統也是如此,雖他口口聲聲說不干涉司法,結果也在財團大聲疾呼的壓力下,表示司法判決應尊重廠商的信賴保護。對此,最高行政法院還特別在裁定書內,表明廠商的利益不是公共利益。 
馬總統所追求的歷史定位,在環境法律人的眼中,無疑是放任行政機關踐踏司法,企圖造成司法權委靡不振、漠視人民權益、棄守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。 

放任違建踐踏司法

美國法院成為有權詮釋法律的最高機構,乃是以總統為首的行政系統,尊重司法判決所形成的憲政慣例。反觀灰頭土臉的台灣司法,基本上是長期遭行政系統踐踏,而自我矮化的惡果。不過,從中科三期及美麗灣環評案例,我們仍看到許多令人尊敬的行政法院法官,正努力帶領台灣走出灰暗封建社會的曙光。
台東美麗灣大飯店的環評撤銷訴訟及公民訴訟,均已確定,刺目的大違建仍矗立在美麗的杉原海岸。這是上天給馬總統的第二次機會,讓他有機會再仔細說明「廠商違法開發的信賴保護」,到底是什麼?環境法律人正看著馬總統如何對待此事。如果他沒要求行政機關拆除美麗灣大違建,而是再度容許比照中科三期的「停工不停產」、「邊施工、邊營運、邊環評」。那麼,馬總統之「踐踏司法尊嚴、破壞憲政體制」的歷史定位,無疑就確定了。

作者為執業律師,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

 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21006/34557180/applesearch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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