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麗灣判停工 竟重啟環評 

20120922  蘋果日報

環保團體憂「白忙一場」

 

【綜合報導】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因規避環保評估,在杉原沙灘蓋旅館等設施,遭環保團體及部落居民強烈反對並提起兩件公民訴訟。最高行政法院今年1月,先判台東縣府所做環評無效定讞,前天又判決應停止美麗灣開發行為(指停工)定讞。但業者已重提開發案並重啟環評,環保人士擔心,先前努力只是白忙一場。

提告的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東分會召集人劉炯錫昨說:「環保署任由台東縣府與業者合作破壞杉原沙灘,監察院也不管,根本是馬政府無能」,劉指出,業者今年6月再提6公頃開發案並重啟環評,「這樣搞下去沒完沒了,他們很無聊,我們很無奈。」 

爭議拖8年未解

美麗灣環保爭議要從8年前說起,當時台東縣長徐慶元批准美麗灣渡假公司租用莿桐部落、杉原沙灘近6公頃國有地,進行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。後又同意美麗灣公司把約1公頃建築基地與海水浴場分割,只針對其餘5公頃土地環評,因民間抗議,縣府將環評案外包,歷經5次環評,業者仍執意將可能破壞環境的旅館、泳池、停車場蓋在未經環評的1公頃土地上。
2007
年間,台灣環保聯盟對台東縣府提起首件公民訴訟,針對未環評的1公頃訴請停止美麗灣開發行為,但縣府隔年通過美麗灣環評,居民另訴請撤銷縣府通過環評決議。訴訟期間,藝人張懸等人曾在杉原沙灘舉辦反美麗灣音樂會,聲援環保團體。
最高行政法院認為,美麗灣開發土地超過1公頃,依《環評法》應先實施環評,但美麗灣渡假村已興建旅館等設施,明顯違法,今年1月先判決縣府環評決議無效定讞,前天又判美麗灣渡假村應停止開發行為(指停工)定讞。 

「須先拆除違建」

聯盟義務律師詹順貴表示:「依據停止開發行為的定讞判決,美麗灣不得開張營業。」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副教授廖本全也說,縣府須先拆除美麗灣渡假村的違建,才能再進行環評,應是「美麗灣先歸零,而不是居民的努力歸零。」
莿桐部落族人林淑玲指,縣府應認錯道歉,「不只是對族人,而是被破壞的土地和海洋道歉!若不立即拆除美麗灣違建,將抗爭到底。」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呼籲:「台東縣府應展現魄力,拆除已蓋好的違法建物,把海灘恢復成原有的樣子,且應追究當初違法核發建照的行政責任。」
針對外界拆除聲浪,台東縣府祕書長陳金虎表示:「業者之前動工並無違法。」美麗灣渡假村副總朱膺州回應:「我們早就停工了,已重提全新的6公頃開發案,未來通過環評正式營運後,用事實證明渡假村不會破壞環境。」此外,也有在美麗灣找到工作的當地民眾支持開發案。 

張懸籲檢討制度

不過環團勝訴後,名人與網友紛紛po文叫好。作家張鐵志說:「恭喜大家!」學者管中祥說:「真是好消息!」歌手張懸呼籲大家「促使環評制度重新檢討修正」、不要讓環保變成「有疤才被圍觀的事件。」 

美麗灣爭議事件簿

2004/12/14
.台東縣府批准美麗灣渡假公司的杉原海水浴場投資案
2005/03
.縣府同意美麗灣將6公頃建築基地分割開發
2007/07
.環保聯盟提起公民訴訟,訴請停止美麗灣開發行為
2008/06
.台東縣府通過美麗灣環境影響評估案
2009
年初
.居民與環團提起「撤銷環評」行政訴訟
2012/01/19
.最高行政法院判台東縣府環評無效定讞
2012/06/02
.台東縣府重啟環評,環保團體與居民聚集縣府前抗議
2012/07/28
.藝人張懸等人舉辦反美麗灣音樂會
2012/09/20
.最高行政法院判美麗灣應停止開發行為定讞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 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20922/34527050/applesearch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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